2023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入口
2023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入口: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j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 9:00-4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17:00
1. 计算机端:登录报名网址: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j/(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公告栏。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3年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到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9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耽误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2023年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24:00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中小学教师招聘先进行笔试,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幼儿园教师招聘实行“面试前置”,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19日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zjyrs@z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2-5514029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相应学科非定向岗位。报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
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中小学教师招聘进入面试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进入模拟讲课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模拟讲课)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中小学教师招聘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缴费后打印,本人签字);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缴费后打印,本人签字);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
7.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附件4)、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就业推荐表(仅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0.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