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宜昌市夷陵区教师招聘报名入口:http://www.10.gov.cn

日期:2022-01-04 18:00:54 作者:admin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2022宜昌市夷陵区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2022宜昌市夷陵区教师招聘报名入口:http://www.10.gov.cn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http://zz.10.gov.cn/)及部分高校就业网站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第一批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2022年3月31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根据第一批次引进情况发布剩余岗位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5月31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考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若两批次结束后仍有岗位空缺,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适时组织第三批次引进。

  2.报名方式:可采取三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在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第二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三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目录》。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取得)。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内高校2022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报名邮箱或携原件、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指定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及其他: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考试前,报名人员须携相关资料原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区教育局对审查情况进行把关。审查结果通过电话、短信告知。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引进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分批次组织实施。第一批次,可根据需要在高校招聘会现场组织实施,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已签约岗位不再接受报名。第二批次,对第一批次签约后剩余岗位报名人员集中组织考试。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用人单位采取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生。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考官不少于7人。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3.考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